內容簡介
別告訴任何人
妳是被選上的幸運兒,
這件事,別告訴任何人……
在佛蒙特州的一個夏夜,十二歲少女麗莎走進家後方的森林,從此消失無蹤。在失蹤之前,她告訴自己的弟弟山姆說,有一扇門通往魔法世界,她會在那裡遇見妖精之王,成為他的皇后。
十五年後,山姆與菲比墜入愛河。山姆的個性明理務實,總是讓菲比感到安心──直到某一天,菲比接到一通神祕的電話。依照對方指示,他們找到麗莎寫的信,上面寫說她就快回來了……疑惑的山姆與菲比決定進行調查,中途卻發現證人、證物居然憑空消失?
這時菲比才發現,她和山姆彼此都瞞著對方一些祕密,兩人之間的信任因此產生裂痕……
究竟麗莎失蹤當天那晚,山姆在森林裡看到了甚麼?
作者簡介
作者介紹
珍妮佛‧麥瑪洪(JENNIFER McMAHON)
出生於一九六八年,在康乃迪克州郊區的外婆家度過童年,當時她相信閣樓上住著一位叫做魏基耳的鬼魂。小學三年級,寫下人生中的第一個短篇故事。一九九一年,從高達爾德學院取得大學學位,隨後進入佛蒙特大學的碩士班就讀一年,學習如何寫詩──這段時間她將自己寫的一首詩改編為故事,再把故事改編為小說,然後決定花些時間仔細思考,到底自己比較想寫詩還是寫小說。
她在美國四處搬家,最後回到佛蒙特州,跟伴侶卓伊住在一棟小木屋,屋裡沒有水,沒有電,也沒有電話。那些年來,她做過油漆工人、牧場工人、披薩外送員,還替印刷品設計版面,扮成復活節兔子玩偶打工,在流浪漢收容處上班,甚至擔任心理疾病患者的輔導員──直到二○○○年,她辭掉最後一份工作,全心全意投入寫作。
珍妮佛的第一本小說《Promise Not to Tell》在二○○七年出版。隔年出版的《Island of Lost Girls》,這本書讓她一舉成為紐約時報暢銷書榜的常客。《妖精的魅影》是她最新一本懸疑小說。
譯者介紹
各界推薦/推薦序
「精采程度更勝《別相信任何人》,每一頁都令人忍不住想繼續看下去!」
讀者好評不斷,紐約時報、洛杉磯時報、出版人週刊等媒體一致推薦──
美國最大書評網Goodreads Choice Award票選「2011年最佳小說」TOP5,口碑超越《別相信任何人》與《灰影地帶》!
紐約時報暢銷排行榜作家 珍妮佛‧麥瑪洪 最新懸疑作品!
●恐怖驚悚,引人入勝,我對這本書愛不釋手,一路讀到三更半夜。 ──紐約時報暢銷作家喬瑟琳‧傑克森
●本書巧妙結合愛情與驚悚,作者讓一對年輕情侶陷入邪惡的妖精世界;驚悚老片〈失嬰記〉的怪嬰可能就在這種世界出沒。 ──《謀殺犯的女兒》作者蘭迪‧蘇珊‧梅爾斯
●文字優美,氣氛詭譎,本書將讀者拉進黑暗的妖精世界,目睹家庭暗藏的祕密。 ──紐約時報暢銷小說《失蹤之後》作者雪薇‧史蒂文斯
●懸疑小說界最耀眼的新星。 ──《洛杉磯時報》
內容試閱
出自《妖精之書》
如果你正拿著這本書,你就是獲選之人。你必須知道,獲得此一特權的同時,也必須肩負重責大任。這本書提起的事情,將永遠改變你的一生。然而,你與別人分享這些事情時,必須慎選對象。我族的命運取決於此,也取決於你。
序幕
菲比
六月二十三日,十五年前
汽車旅館的房間沒有冷氣,燥熱無比,害她不禁汗如雨下。魔術床墊在她的下方來回震動,冰淇淋先生(Mr. Ice Cream)在她的上方來回辦事。他不難看。雖然略有啤酒肚,但臉長得不賴。他碧藍的眼珠讓她想到一條清澈的溪流。她想到老歌〈清澈湛藍教派〉(Crystal Blue Persuasion)──她母親非常愛聽這首老歌。她當然告訴過他這件事。現在,他有時會唱這首歌給她聽,當作一種前戲。她希望他能刮掉鬍子,但他決不肯刮,因為他太太喜歡他留鬍子。
他太太倒是不喜歡坐他的機車,但菲比喜歡。他有一台哈雷機車,每個星期六都載她出去玩,平日收店後,偶爾也會載她外出。大風吹拂她的髮絲,小蟲飛進她的嘴巴,哈雷機車一路往前呼嘯,她彷彿騎著某種邪惡的玩意兒。他喜歡把機車停在荒涼小路的盡頭之外,在機車上與她幹那件事。她有時確信他是在與機車做愛,而不是在與她做愛。但她不在意。畢竟這台機車的烤漆與鉻合金閃閃發亮,亮到她可以看見他們的倒影,她實在很難不被這台機車比下去。而且她之前跟高中男生在汽車後座幹那件事時,他們才五分鐘就繳械了,相比之下,現在這樣算還不錯了。
菲比並不在意。毫不在意。她剛滿二十歲,三週前才跟朋友小南與薩莎搬來佛蒙特州的布雷特波羅鎮。她還想搬得更遠,甚至搬到加州,離她的母親越遠越好。不過,薩莎的男朋友就住在這裡,而且跟她在麻州出生長大的爛小鎮相比的話,佛蒙特州還算好了。之前母親打電話到她們住的這間公寓時,顯然喝得爛醉如泥,小南與薩莎裝出怪腔怪調回答說這裡是中國星餐廳。母親問:「菲比在嗎?」小南回答:「您要北京烤鴨嗎?好的。您想多點一份餛飩嗎?今天有特價喔。」然後她們一起哈哈大笑。
她們租的是公寓裡一間廉價的雜物室,牆壁油油膩膩,低矮的天花板上藏著松鼠的窩(薩莎煮拉麵時,一個松鼠窩就這麼摔落下來──這種妙事很適合在舞會上說給別人聽。)幸好她們很少待在這裡,所以無妨。菲比在瘋狂甜筒店打工,負責挖冰淇淋,工資就用來付房租。菲比喜歡這份打工。小朋友通常會來店裡打電動,不然就是把零錢投進夾娃娃機,希望夾到粉紅色貴賓狗玩偶,或是夾到時髦的太陽眼鏡。
她的老闆叫做冰淇淋先生,比她大二十歲。他會吃控制血壓的藥,鞋子裡藏著矯正用的鞋墊,背部長著體毛。她設法不去碰那些體毛,到頭來卻總是忍不住動手撫摸。心頭抗拒,卻又欲罷不能。菲比就是這個死樣子。
她躺在汽車旅館凹凸不平的床墊上,試著不要想起他背部的毛髮,不要在意他今天格外明顯的口臭。那是一種惡臭,像腐肉的臭味。也許他確實是一個狼人。菲比想像他全身覆滿體毛,在滿月的月光下,迅速長出尖牙。別再想啦!她決定不再胡思亂想,試著放鬆,任由魔術床墊在身體下方震動,冰淇淋先生在身體上方辦事。她往上看著他。他緊閉雙眼,滿臉汗水淋漓,鬍子下的嘴唇顯得腫脹(她朋友覺得她很酷,約會對象竟然是這種老男人,有錢的老男人。)雖然她是看著他,但真正吸引她注意力的卻是牆上的景象。
牆上的電視螢幕閃動著晚間新聞的暗藍畫面。這則新聞是關於一位在哈默尼鎮失蹤的小女孩。三天前的晚上,那位小女孩走進家後方的森林,從此消失無蹤。她說森林裡有一扇門,位於一個荒廢已久的小鎮遺址。她告訴自己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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